关于对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安排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行〔2023〕13号)精神,市财政下达我县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0万元,结合相关单位2023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安排,现将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黄斌海;联系电话:0763—8734686。 邮寄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