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划拨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函》(清财农函﹝2021﹞9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4200万元。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就对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一期)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7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0763-8716777 附件:2021年广州市对口帮扶清远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一期)安排表.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