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专利制度是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一种基本法律制度。专利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专利工作,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迅速,为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截至2005年,我省累计申请专利335970件,授权专利209449件,分别占全国总量的14.9%和16.6%,自1995年以来,我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十一年居全国首位,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十五”期间,我省专利申请229555件,比“九五”期间增长209%;专利授权138595件,比“九五”期间增长160.1%。 专利技术含量进一步提高,专利组成结构逐渐合理化。发明专利申请占申请总量的比例由“九五”的6.5%提高到“十五”的14.6%,2005年,我省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2887件,跃居全国首位。 2.专利保护及法制建设实现新发展。 专利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制定了《广东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专利案件立案办法(试行)》、《广东省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收费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会展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试行)》和《广东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指引(试行)》等一系列专利行政保护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目前,符合我国法律规范、适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利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增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全省专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各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知识产权局,部分县(区)也设立了专利管理机构,充实了执法人员,广州市还成立了全国第一支专门从事专利执法的知识产权稽查队。建立了横向和纵向执法协作机制,执法条件和环境得到改善,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纠纷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共受理专利纠纷案件1777件,同期结案1417件,结案率达80%。 专利保护的空间得到不断拓展。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大力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定了11家省级会展试点单位和 10家省级协会试点单位,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 3.专利制度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呈现新成效。 一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专利优势突出。“十五”期间,我省在运用专利制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专利申请量增长幅度较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国高新技术产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0%以上居全国前列。涌现出象华为、中兴等一批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专利申请量突破3000件,其中90%是发明专利,专利产品产值占80%以上。 二是专利保护在我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至2004年底,名牌产品企业的专利累计授权量为12351件,发明专利累计授权量为1107件, 2004年的发明专利授权量为637件,占当年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的32.8%。名牌产品企业大部分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有效运用专利制度、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于名牌企业产品优化升级、拉动名牌企业经济增长,提高名牌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十分积极作用。 三是制定并落实《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促进专利技术向产业转化,提高我省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从2003年开始,每年择优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实施,引导专利技术向产业转化。对纳入“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的项目,各市设立相应配套资金,省市联动共同推进我省专利成果向产业转化。2003年至2005年共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择优扶持了150多个专利技术项目实施和产业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4.区域和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取得新突破。 第一,区域和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试点工作成绩突出。“十五”期间,每年有计划地培养和发展一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和优势企业。目前共有国家级试点城市3个(深圳、佛山、汕头),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1个(广州),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个(深圳高新区、广州高新区);省级试点区域23个(其中试点城市5个,试点县(市、区)10个,试点镇(街道)5个,试点特色园区3个),省级专利试点企业139家,培育和认定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3家(其中民营企业100家,非民营企业23家)。 第二,专利信息化建设与利用稳步推进。“十五”期间,我省专利信息化建设与利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于2004年年底开通,向全社会提供服务;部分地区和企业建立了专利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引导和鼓励企业重视专利信息的收集、管理及利用。从2005年开始,实施《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已建立地市分平台5个,行业数据库2个,推进一批企业应用分析软件,加快了我省专利信息化建设与利用进程。 第三,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十五”期间,我省企业专利工作得到加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将专利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纳入企业新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市场运作等主要环节,在利用知识产权占领和扩大市场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我省企业专利工作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凸现。“十五”期间,我省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78382件和47850件,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为20248件和2686件,占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60.4%和 49.5 %。2005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首次超过外观设计,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比例达到36:28:36。 5.宣传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打开新局面 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有效利用政务信息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并对我省知识产权各阶段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影响;二是结合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活动,以执法带动宣传,增强了宣传效果。三是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得到加强,在对外交流过程中,注重向外国政府及企业代表介绍我省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显著效果,使交流对象对我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比较准确的了解和客观的评价。 多层次开展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工作。首先是强化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建设,各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要面向本地开展普及培训,省专利信息中心作为我省知识产权短期培训基地面向全省开展各类专题培训,行业协会开展本行业知识产权培训,企业开展本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培训,各级党校开展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高校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其次是根据需求面向各种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培训,包括专利执法人员培训、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和执业培训、企业专利工作者培训、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培训等。 第三是积极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编写出版了《知识产权读本》(初、中、高级版本),并在南海等地开展试点工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相继挂牌成立,大大加强了我省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能力。 6.对外交流合作和区域协作迈出新步伐 加强对外和粤港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对外交流合作方式,既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也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交流;既学习了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也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增进了相互了解和相互促进,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走向国际化打下了良好基础。 正式启动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关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的重要指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2004年底在广州召开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签署了内地九省(区)《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题工作小组制度。2005年7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也正式加入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 (二)发展环境 1、国内外形势 从国际环境看,科技创新和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将知识产权推向了国际市场竞争的前沿,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和工具,知识产权贸易呈现出较强的增长态势。美国、日本等国家已将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将其作为获得国家及产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成为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发展趋势看,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在进一步提高,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加剧。知识产权已从一种法律制度上升为国家发展经济、振兴民族工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基本国策。 从国内环境看,党和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非常重视。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明确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今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大会,作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胡锦涛主席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我们这一代人必须承担的历史责任”。温家宝总理指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基础。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集中表现在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推进我国科技创新,增强综合国力,推动我国经济、科技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为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2.广东专利工作的优势及问题 在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指出:“我们必须树立知识产权比知识本身更为重要,技术标准比技术本身更为重要的观念,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要制定广东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申请发明专利,特别是到国外申请专利,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发明创造提供良好的环境”。我们一定要从走科学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握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机遇,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 我省是专利大省,专利工作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是在专利产出方面具有领先的基础,我省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连续十一年位居全国首位。二是在专利产出与经济发展需求的互动方面,我省也具有领先优势。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专利工作的发展,我省经济发展占全国的比例与我省的专利申请和授权占全国总量的比例也基本一致。三是在专利产出的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我省企事业单位重视专利工作,专利意识较强,已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十五”期间,我省专利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发明专利增长虽然较快,但发明专利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仍然于全国平均水平低,缺乏核心专利技术。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的意识不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很少,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还很弱,企业占领国外市场的能力同国外企业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是缺乏专利工作专业人才。专利管理机关、中介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司法、教育、研究等机构中懂法律、外语、经济并熟悉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专利工作人才普遍缺乏。 三是企业应对专利权纠纷的能力不强。大多数企业面对专利纠纷尤其是涉外专利纠纷多为表现得束手无策,要不消极应对,要不置之不理,给我省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省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同国外企业相比,在应对专利纠纷问题上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四是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专利保护的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专利保护力度不够,行政执法手段不健全;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与日益繁重的专利保护工作不相适应;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体系还不健全;全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维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五是专利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少且规模偏小,专利代理人素质及代理和诉讼水平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专利信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面向公众的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专利信息分析系统还存在数量少、实用性有待提高的问题。为社会广泛认可、方便实用的专家咨询系统尚未建立起来。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专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专利工作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制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的总目标,更新发展观念,突出发展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专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实现经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取得初步成效,高效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基本建立,逐步完善专利保护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专利保护的整体水平。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和企业,专利信息化建设及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专利技术实施力度,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努力走出一条依靠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路子。 2.具体目标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增长率分别保持在13%和7%左右,继续保持全国首位,至2010年,每百万人口专利申请量达到1250件。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申请量年增长率力争保持在15%以上,至2010年,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00件。国(境)外专利申请量进一步提高,年增长率力争保持在20%以上。 (2)全省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重点培育和发展一大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和企业,至2010年,培育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区域若干个,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300家,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家。 (3)我省工业产品产值中拥有专利的比重明显提高,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产品和产业,扶持重点专利技术项目实施300项左右,。 (4)专利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省、市(区域)、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三级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提供便利的专利信息服务,全社会专利信息利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5)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协调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整合我省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力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6)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的知识产权合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7)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上新台阶,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培育100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专门人才,1000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10000名知识产权业务人才。 (8)专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代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发展专利代理队伍,到2010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增至80家、专利代理人增至500名,在广州、深圳两地培植龙头代理机构。 (9)继续提升我省专利保护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起一套纵向畅通横向协调的立体型保护体系,努力优化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和科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0)积极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专利代办处的职能,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专利代办处的业务指导,建设专利代办文明窗口,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确保我省专利代办工作与全省专利工作同步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长方式转变和增强我省综合经济竞争力;引导和支持区域、产业、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区域、产业和龙头企业。 (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培育和发展一大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区域,引导和鼓励全省优势行业、支柱产业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不断提升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能力。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的作用,加大专利技术实施力度,推进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择优扶持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逐步提高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加大专利信息化建设力度,实施《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专利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加快健全和完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和水平。 (五)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复合型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执法人才。 (六)开展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努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专利奖酬机制,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 (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各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着力全面提升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泛珠三角专利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专利联合执法工作。 (八)拓宽保护层面,积极开展会展、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省(市)支柱、重点行业、企业建立专利保护的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及维权援助机制。 (九)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专利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我省专利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健全专利行政执法体系,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十)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代办处和深圳代办处的业务建设,提高专利受理的效率和质量,完善对外咨询服务,加强对我省专利申请的统计和态势分析。 四、保障措施 (一)运用专利制度,促进自主创新,增强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创造和管理能力。 1. 实施专利战略。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每年投入一定的引导资金,指导和扶持若干个区域、产业(行业)、企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和运用工作,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专利战略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实施专利战略,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我省专利工作的新一轮发展。 2.强化企业在专利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建立分类指导机制,扶持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体制,完善专利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专利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水平。加大扶持和指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力度,提高核心专利技术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专利技术的产业、行业龙头企业。 3.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指导各地市大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各地市开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认定工作,至2010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300家。 4.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定期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对于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利用、保护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省市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培育和发展成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年内,培育和发展5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结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与运用试点,推动企业专利工作上新水平。 5. 增强高校、科研单位专利创造、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扶持高校、科研单位健全和完善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和制度,有条件的高校、科研单位应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省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引导和推进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专利奖励和激励制度,将专利申请同日常考核和职称评定相挂钩,对重大专利技术不仅支持其申请费用和后续维持费用,还要在专利实施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并要给予重奖;专利成果成功转化后所获得利益要在研究单位、企业以及发明人之间形成合理的分配方式,或者分配一定股权。推动产学研各方组建不同形式的紧密型的联合经济实体或研发实体,结成牢固的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6.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继续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5年内培育和发展部分地级市成为省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培育和发展若干个县(区)、镇(街道)、园区成为知识产权试点区域,努力创建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区域;指导我省深圳、佛山、汕头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和广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指导广州、深圳高新区开展国家试点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带动区域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7.建立和完善激励专利创造和实施的奖励和资助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广东专利奖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和发明人进行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推荐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中国专利奖和评选,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项目单位,省政府分别给予重奖。鼓励各市开展专利奖励活动。修改和完善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建立省市联动的资助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境)外专利。 (二)创新服务观念,健全服务体系,提高专利技术的利用水平。 8.加强专利信息化建设,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全面实施《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在“十一五”时期,投入1000余万元的专利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建成省、市(区域)、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三级专利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省建立和完善专利信息中心平台,并扶持和指导各地市(区域)建立分平台,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题数据库和电子阅览室,利用政府网络提供便利的专利信息服务,全面提升我省专利信息利用的水平。 9.加大专利技术实施力度。培育专利技术市场,推进专利技术转移,建立以专利技术为主要交易对象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鼓励建立交易场所、交易评估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为优秀专利项目融资、质押;组织并扶持重大专利技术项目参加政府举办的交易、博览等推广会。创建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专利产业化工作有较好基础、产业特色较为突出的现有园区、基地等,授予“广东省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称号,引导基地加大对专利产业化工作的投入,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化。在“十一五”期间,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择优扶持300项左右有市场前景的重点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有条件的地市要设立相应资金或专项资金,制定本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省市联动,共同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 10. 加强专利服务机构监管,促进专利服务体系发展。一是制定和完善我省专利代理管理规定,建立专利代理信息平台,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监管;二是鼓励支持成立省专利代理人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管理;三是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品牌建设,开展名牌服务机构、优秀代理人等名牌创优活动,在广州、深圳等地培植龙头专利代理机构;四是加强专利代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省外代理机构来我省发展,协助、支持尚未设立代理机构的地区设立代理机构;五是加强与国外代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代理机构的涉外专利代理能力。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推动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发展 11.制定《广东省专利条例》。加强条例制定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对我省专利工作管理和保护做出明确规定。制定和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 12.加大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公正、公平、高效处理专利案件。继续对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专利诈骗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分地区、分类型、分层次对各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各市的监督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积极开展全省专利侵权规律调查研究工作,总结专利行政执法经验,并汇编成册。 13.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协作。积极建立泛珠三角专利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机制。继续探索和完善省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作的沟通机制,为省际间开展执法互动创造和积累有益经验。建立和完善省内专利行政执法区域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协同执法工作力度。制定《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机制》。 14.进一步加强与省内部门横向联合执法。加强与工商、版权、技监、公安、海关、司法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发挥横向协调作用,提高专利执法成效。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互相监督和互相协作等制度。 15.积极开展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力推行广东省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两个工作指引,指导会展和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做好广交会、美博会、高交会等各类会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鼓励我省行业、区域建立保护联盟,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建立健全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促进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16.探索和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和涉外应对、维权援助机制。针对广东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立机制的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17.健全我省专利行政执法体系。积极争取中山、东莞两市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解决两市的专利行政执法难题。市、县一级专利行政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机构,充实力量,努力形成全省上下一致,协调运作的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8.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执法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适应专利保护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熟练运用业务知识、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国内外专利立法、执法和保护方面的交流考察,努力造就和培养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执法队伍。继续在执法硬件和设备上为各市开展专利执法工作创造条件,提升专利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19. 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专利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是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保证,对我省专利行政执法体系的健全完善也将起到积极作用。筹建我省专利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培训体系,建设高素质专利人才队伍。 20.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调动各地市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二是建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年对境内外媒体及各国驻广州领事馆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三是面向社会公众,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放日”活动。四是充分运用各新闻媒体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五是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对外网站,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普及专利知识与研究成果等。 六是继续做好指导各地市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 21.强化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一是充分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协调职能,对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短期培训。二是在我省各级党校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三是对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培训。 22.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一是努力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工作,推广南海中小学知识产权基础教育工作的经验,“十一五”时期,在5个以上地市,广泛地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基础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师资培训工作,与相关机构和院校合作,争取5年内,培训的师资力量不少于100名,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师资力量。二是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推动我省有条件的大学将知识产权课程列入在读大学生、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法律专业的在读生,应把知识产权法作为必修课,并学习与掌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国际规则。三是与有关机构或院校合作,成立一批我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组织我省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家、学者,成立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专家团队,落实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与考核工作,负责实施对委托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结合每年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及知识产权事业的进展情况,组织若干场知识产权研讨会与专题讲座。 23.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大力依靠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及地市知识产权培训力量,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5年内吸引和培养100名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规则、具有转高知识产权水平和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培育10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我省广大企事业单位培训10000知识产权业务人才。 (五)深化交流协作,实施分类指导,促进区域专利工作协调发展。 24. 加强分类指导,实现省内区域专利工作协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发展,指导珠三角地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在“继续做大、加快做强”上下功夫,努力增加核心专利技术的拥有量,形成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珠三角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扶持和引导东西两翼和山区加快发展,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适度倾斜,建立和健全专利管理体系和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努力推动与珠三角地区的合作,实现专利技术转移,促进东西两翼和山区的经济发展。 25. 积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继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专题工作小组制度,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特别行政区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区域优势,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开展政策研讨、宣传与培训、教育、中介服务、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以及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提高泛珠三角区域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26.继续加强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规范以项目制为基础的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教育、保护以及研究和注册等方面的合作。强化粤港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双方相关信息的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单证核查和有关案件的跟踪调查,及时为对方跨境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查提供便利,共同开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联合行动。 27.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互访、国际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与国外政府部门、国际组织、知识产权机构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和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成效,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境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建立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的有效渠道。 (六)坚定发展思路,紧贴中心工作,推动我省专利工作的新一轮发展。 28.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护”的工作思路,发挥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指导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解决我省经济、科技、贸易和文化发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制定和提出我省知识产权政策性意见和措施,为我省专利工作的新一轮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29.健全和完善专利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高效协调运转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加强和发展省、市级专利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县、区专利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区)三级专利管理体系。 30.紧紧围绕我省中心任务积极开展专利工作。一是在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扶持和引导名牌企业提高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冲刺世界名牌;鼓励名牌企业申请国(境)外专利,建立名牌企业涉外专利纠纷应对机制和援助机制,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我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中,根据区域品牌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支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增强专利工作对区域品牌创建的影响力。二是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科技强省、建设外贸强省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提升专利工作对我省科技、经济、贸易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的发展。 31.加大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有条件的地市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信息来源:省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