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长海〔2017〕15号)、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意见函》(佛发改交能函〔2017〕263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东西樵纺织产业示范基地及周边村级工业园热负荷及冷、电负荷的需求,促进节能减排、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440605-44-01-812346)。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本工程建设3套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产品型号有GE公司6F.03型、上海电气—安萨尔多公司AE64.3A型燃机等,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以设备招标最终结果为准)。工程建成投产后实际热电比应不低于50%。请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关停#1、#10、#11机组的承诺书》相关承诺,项目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后关停现有#1、#10、#11三台燃煤供热机组。 本工程采用闭式循环供水方案,循环冷却水补水取自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相邻的佛山市南海裕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本项目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佛山110kV南海站、二拱站、九江站、竹园站等,全部可利用现有110kV电力输出通道。 四、项目总投资15.1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解决。 五、项目采用先进的干式低氮燃烧技术,同时安装SCR脱硝装置及烟气在线监控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和省对环保的规定要求。 六、项目单位要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供电、供热能耗、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七、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机制和验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和稳定运行。 八、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切实做好燃料成本控制,合理分摊发电、供热等运营费用;认真做好天然气资源稳定供应工作,项目建成后不得使用天然气之外的其他燃料发电;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充分利用集中制冷供冷系统,实现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九、项目单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营运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十、工程建设和设备招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十一、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000201700513号)、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地块情况的说明》(包含土地使用证情况)以及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佛山市南海景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佛府办函〔2017〕759号)等。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四、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