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2017〕5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有关单位反映。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