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2013〕1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39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公共厕所必须全部免费对外开放。以上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省物价局       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