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大学生“雁归”计划人才政策,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需求,引导大学生深入基层实践锻炼,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与社会治理,汤塘镇拟举办“筑巢引雁”岗位实践活动,开设镇政府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汤塘籍在读大学生、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三、见习单位及岗位 汤塘镇人民政府,协助办公室做好日常各项工作。 四 、见习时间及期限 在读大学生暑期2个月,已毕业两年内大学生或实习期大学生半年。 五、招聘程序 招聘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412;线上报名邮箱:tt4632712@163.com。咨询电话:0763-4632712,联系人:黄小姐。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 a.报名表(见附件); b.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c.毕业证、学位证(在读学生可提供学生证); d.本人的户口簿; e.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 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汤塘镇人民政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续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我镇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见习期间,和见习生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月发放1000元见习补贴,提供实习证明。 七、报名须知 1、见习期间不安排住宿,工作用餐由见习单位负责; 2、严格按照“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如多位学生选择同一岗位,将根据报名材料、用人单位紧缺专业结合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3、见习期间需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 4、其他未尽事项,一切以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 附件:汤塘镇人民政府见习人员报名表.docx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